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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箱和电子邮箱的通知
阅读次数:2776 [2013-09-1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党委发〔201332)《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浙大群组办〔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校团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广泛征求团员青年和师生员工对我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听取大家对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认真找准问题,扎实推进我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校团委专门设立实体意见箱和电子信箱。

实体意见箱设于小剧场B座三楼大厅,电子邮箱为zju_tw@zju.edu.cn。广大团员青年和师生员工也可直接向校督导联络组反映团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校督导联络三组组长:王庆文   副组长:彭凤仪

联络员: 王小燕(宣传部电话:88981862  13958106852 wxyab@zju.edu.cn

欢迎广大团员青年和师生员工如实反映问题,或就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927日下午17:00以前投到意见箱内或发送到电子邮箱。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