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5日,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司法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普法办主办,浙江大学、浙江省税务学会、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承办的浙江省大学生税收法治辩论赛复赛及半决赛于浙江大学李摩西楼顺利结束。
辩论赛复赛的辩题为“征税应优先考虑公平原则还是优先考虑效率原则”,比赛采取分组的方式,组内两队较量,胜者晋级。上午9时,A组的浙江大学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C组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浙江传媒学院分别在紫金港厅和西溪厅对决,打响了辩论赛复赛的第一炮。紧接着,B组的浙江师范大学与浙江外国语学院、D组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与浙江工商大学也进行了激烈的言语角逐。
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与浙江师范大学在复赛中脱颖而出,以锐不可当之势进入半决赛,辩手们在欣喜之余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下午的辩论。
下午2时30分,第一场半决赛拉开帷幕。正方浙江大学持“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应以褒扬诚信企业为主”的观点,旁征博引,妙语连珠,而反方浙江工商大学就“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应以惩戒失信企业为主”这一观点滔滔雄辩,双方势均力敌,唇枪舌剑。赛后,评委老师们从技术、业务等方面高度评价了双方的精彩表现,给予了两队辩手实用具体的建议。

在第二场半决赛中,正方浙江师范大学与反方浙江传媒学院,就同一论题层层推进,论述过程条理清晰,而反方在盘问攻辩环节中的表现可圈可点——合理把握时间,反驳一针见血,其干净利落的表现获得了评委老师的一致赞赏。

最终,浙江大学与浙江传媒学院胜出,将在决赛中一分高下。
税法辩论赛以别开生面的形式,在锻炼参赛者口才与逻辑思维能力的同时,有效推进了校园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之风长驻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