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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浙江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联合发文
阅读次数:1993 [2011-01-16]

    为认真贯彻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创先发〔201017号)要求,结合学校党委《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服务发展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委发〔201038号)精神,浙江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浙大创先办[2010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阐述了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各院级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创新”的工作方针,按照“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积极投身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动实践做出新的贡献。

  《意见》指出,各级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树形象、立标杆、创先进”为主要目标,以“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四个好”:一是组织建设好,二是团员教育好,三是活动开展好,四是青年反映好。争当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二是带头刻苦学习,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四是带头弘扬新风。开展基层团工作要做到“一推进四深化”:即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化团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深化团工作阵地建设,深化大类培养和“一横多纵”模式下团工作创新。

  《意见》还确定了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任务,包括: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化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全方位培训工作体系;深化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加强学生干部成长基地建设;深化团工作阵地建设,完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深化团工作创新,切实加强求是学院团建工作。

  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深入开展。第一阶段从2010年下半年至20116月,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在全校掀起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第二阶段从2011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重在引导全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意见》强调,创先争优活动要及时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各院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紧抓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提升成效。

  在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增强共青团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的出台,将有效地推进我校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广大团员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青年学生追求的价值导向。

作者:刘露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