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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增补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更新)
阅读次数:1502 [2013-12-09]

各院级学生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于20106月召开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3名委员组成的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因故卸免,委员由所在院系(学园)学生会等额推荐,并经过校学生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后产生。为了有效发挥校学生委员会职能,经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现对因故卸免委员进行增补。具体通知如下:

一、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增补委员产生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由因故卸免委员所在院系(学园)学生会等额推举委员候选人。已毕业离校的委员,必须进行增补;未毕业离校的委员,由院系(学园)学生会自行决定是否增补。

二、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先进性和代表性;

3.群众基础扎实,威望较高,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4.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较为突出;

5.学习成绩优良。

三、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办法

1.由因故卸免的委员所在的院系(学园)学生会民主推选等额产生增补委员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登记表”;

2.推选产生的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所在院系(学园)党组织审批,并由院系(学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进行资格审议。审议通过后立即增补;审议不通过的,由所在院级学生会重新推荐;

3.请各院级学生会在院级团委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委员增补的推选工作,并1211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紫金港剧场B3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uxsh@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登记表

     2.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浙江大学学生会

20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