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浙江大学学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秉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求是创新奉献青春。
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团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现今即将完成一年任期。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现将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三任主席团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浙江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浙江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专业不限,原则上为13、14级本科生(五年制专业12级);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习成绩在专业(大类)前40%或4.0以上;
5.群众基础扎实,热爱学生会工作,团结同学,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6.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
三、相关事项
1.报名形式:此次换届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方式相结合,如果是组织推荐,被荐者为学生会(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详见附件)中组织推荐意见一栏由指导教师和指导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如果是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级团委填写,并加盖公章。
2.报名方式: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学生会第三十一届第三任主席团推(自)荐表》,与个人简历、拟分管工作设想、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材料于2016年6月1日12:00前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zjuxsh@zju.edu.cn),报名表与邮件名称请命名为“主席团换届+姓名”;并将纸质版材料于2016年6月1日12:00前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5室)。
3.如有疑问,请联系:
闵浩宇 88206671
高翔 18868104608(760660)
附件:浙江大学学生会第三十一届第三任主席团推(自)荐表
浙江大学学生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