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学生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于2014年6月召开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3名委员组成的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因故卸免,委员由所在院级学生会推荐,立即增补。为了有效发挥校学生委员会职能,经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三任主席团研究决定,现对因故卸免委员进行增补。具体通知如下:
一、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原则
委员候选人由因故卸免委员所在院系(学园)学生会等额推举产生。已毕业离校的委员,必须进行增补;未毕业离校的委员,由院系(学园)学生会自行决定是否替换。
二、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取得浙江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40%或4.0以上;
4.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5.群众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威望较高,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办法
1.由因故卸免的委员所在的院系(学园)学生会民主推选等额产生增补委员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登记表》。
2.推选产生的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所在院系(学园)党组织审批,并由院系(学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进行资格审议。审议通过后立即增补;审议不通过的,由所在院级学生会重新推荐。
3.请各院级学生会在院级团委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委员增补的推选工作,并于10月9日中午12:00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紫金港剧场B座3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committee@zjusu.com。
4.如有疑问,请联系:
吴维东 0571-88206685
章成之 15868880918(552123)
附件:1.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登记表
2.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浙江大学学生会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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