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党委发〔2010〕19号),浙江大学学生会于2010年6月20日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现将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团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选程序:
1. 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团由7名成员组成,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的原则,在新一届委员范围内公开遴选9名候选人。
2. 报名推荐候选人。可以采取自荐及组织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学院团委及各学生组织推荐。
3. 确定候选人名单。校团委组织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4. 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团成员。
5. 推荐主席人选。由校团委书记会议讨论建议主席人选,连同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候选人条件:
1. 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
3. 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4. 群众基础扎实,热爱学生会工作,团结同学,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5. 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推(自)荐表(见附件)于2010年6月22日—6月24日8:00—17:00交校团委办公室(紫金港学生活动中心B座317室)。同时请将推荐表的电子稿于6月24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zjuxsh@zj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
褚涵文: 13486184728(667728)
沈黎勇: 88206675 sly@zju.edu.cn
浙江大学学生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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