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概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资料下载 求是青年报 工作研究 各类专题 党员之家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办公室
-  组织
-  宣传
-  文体
-  素质拓展
-  学生科技
-  青年工作
-  社会实践和志愿者
-  社团
-  其它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其它
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通知
阅读次数:1408 [2017-06-06]

各院级团委、学生会:

根据《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浙大学生会〔20175号)的安排,为更好地贯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保障学生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为确保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766—2017612

    提案必须在征集期内提出;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提案组将交由下一次学代会处理。

二、提案的递交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亲笔签名。

    递交方式如下:

    电子文本:请于612日晚24:00前发送至邮箱proposal@zjusu.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学院(学园)+提案数量,附件请命名为提案名

    纸质文本:请于612日晚24:00前上交至下述地点之一。

    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06

    玉泉校区:玉泉26421室信箱

    西溪校区:北园19207室信箱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1)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2、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

    (2)所涉及的问题在学校相关部处的处理范围之外;

    (3)内容空泛、建议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格,一事一案(附件2)。

    5、原则上,要求每位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一份提案。

四、提案参考方向

    提案参考方向请见附件4

五、提案的审核

    各代表团收到代表提案后,依据提案征集要求进行预审查,将符合要求的提案送至提案组;提案组对各代表团上交的提案按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提案,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向提案人说明原因。

六、提案的处理及反馈

    对经确定立案的提案,提案组会应根据提案的内容转交相关部处处理及反馈。提案组应自立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提案(转交相关部处处理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间)。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筹委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提案处理结束后,请提案人给予反馈意见。

七、其他

    若对提案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

    蒋同学:18868105737/551200

附件1: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提案征集表

附件3:提案征集表模板

附件4: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参考方向

 

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

20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