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学生会:
根据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简称“省学联”)章程规定,经省委、全国学联批准,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简称“省学联九大”)拟定于今年11月下旬在杭州召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按照《关于推选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的通知》(团浙联〔2017〕65号)的相关规定,我校推选正式代表20名(含普通学生代表4名、港澳台代表1名),其中本科生正式代表13名,研究生正式代表7名。普通学生代表应为非校、院(系)学生会干部;少数民族代表应为本校注册在籍的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代表应为本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
二、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
3.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 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业绩突出。
4.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全心 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准确反映学 生的意见和需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相关要求
1.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省学联九大是全省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严从实做好代表推选等工作。
2.在推选过程中要强化落实改革要求,充分考虑代表的年龄分布、男女比例、党员比例、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学生干部代表与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
3.请各院级学生会在同级团委的指导下,按照《关于推选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的通知》(团浙联〔2017〕65号)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选1名学生代表候选人。请各院级学生会在10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经同级团委审核并公示后,于10月26日18点前将《浙江省学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5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contact@zjusu.com,邮件命名为“省学联九大+院系+姓名”。
浙江大学学生会将在各院系民主推选的基础上,审查候选人资格和代表性,充分考虑代表的年龄分布、男女比例、党员比例、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学生干部代表与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研究形成16名本科生代表的预备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和省学联协商。根据反馈情况,产生13名本科生代表的初步名单,交由浙江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审议,表决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名单。
如有疑问,请联系:
吴维东 0571-88206685
卢 昊 15957195288(685288)
附件:浙江省学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