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促进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的长效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社团沟通平台和交流机制,推进社团工作民主化、开放化,特建立浙江大学学生社团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顾问团简介见附件。顾问团将在春夏学期开始试运行。现将选拔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选拔程序
1.顾问团成员人数原则上为20人,仅限于现任社团第一负责人或者第二负责人;本次试运行顾问任期为春夏学期;根据各类别社团的数量比例及其总体规模,确定各类别社团顾问团顾问人数。
2.选拔程序:采用自愿报名,由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组织委员会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社团分类会议进行差额选举,分类会议将于四月中上旬举行,分类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分类会议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二、报名方式
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9日24: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zdst@zju.edu.cn。(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如未收到,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如有疑问,请联系:
费铮豪 18868829340/541944
附:报名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年4月2日
附件: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顾问团制度介绍(试行)
一、组织形式
1.顾问团设核心顾问5人,其中包含顾问团团长1人。
2.核心顾问当选方式:顾问团成员采用自愿报名,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顾问团会议进行差额选举,会议于顾问团招募完成后举行一次,由顾问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会议进行选举实行表决制。
3.核心顾问的职责:
(1)规划顾问团年度工作;
(2)参加社联主席团例会;
(3)参谋社团工作规划;
(4)商讨社团问题和解决方案;
(5)其他符合核心顾问职能的职责。
4.团长的职责:
(1)至少组织一次以上顾问团全体会议,统筹全体顾问团成员的提案并针对重点问题组织讨论;
(2)其他符合顾问团长职能的职责。
二、顾问团权利
1.社团制度和政策的参谋权,了解社团工作开展近况,反映社团发展问题,参与社团工作决策;
2.参与社团成立答辩,并作为答辩评委对申请新成立的社团做出评估;
3.参与社团发展基金答辩,并作为答辩评委按照社团发展基金评分制度对申请基金的项目进行评分;
4.参与社团文化节精品活动答辩,顾问团所评分数将以百分之五十比例计入答辩评分总分;
5.参与该年度社团评奖评优秘密答辩,顾问团所评分数将以百分之三十比例计入答辩评分总分;
6.参与星级评定公开答辩,顾问团所评分数将以百分之十五比例计入答辩评分总分。
三、顾问团义务
1.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发现社团工作问题、参与社团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为社团的代表积极反映社团声音。组织分类社团交流会,收集该类社团的意见和问题,形成书面化的提案,并在顾问团会议上提出并讨论解决;
2.积极执行并完善顾问团工作,为全校社团总体发展出谋划策;
3.参加顾问团会议;
4.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作工作汇报。
四、考核与激励
1.考核:每学年夏学期将考核顾问团成员任期内工作情况,考核由满意度评分和客观评分组成(各占百分之五十)。满意度评分由分类社团同学、顾问团成员、社团联同学给出,评分分别占20%、40%、40%;客观评分具体细则由核心顾问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全体顾问共同拟定。按照评分高低,最终评出优秀(5人)、良好(10人)、合格(5人)。
2.激励措施:
(1)前一期评定良好及以上的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可以直接推荐保送1名学员直接进入社团精英班最终面试。
(2)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若存在活动团支部,则每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名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
(3)根据顾问团工作表现评定,增加前一期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的社团发展基金经费最高支持的额度:
评定为优秀的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原则上下一年度增加3000元
评定为良好的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原则上下一年度增加2000元
评定为合格的顾问团成员所在社团原则上下一年度增加1000元
具体金额每年将按照基金总库额度作适当调整。
(4)本年度工作表现评定良好及以上的顾问团成员在满足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本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社团干部。
(5)顾问团成员可以成为社团精英班的导师。
(6)社团对外交流活动中顾问团成员具有优先参与权。
(7)工作表现评定为优秀的顾问团成员可以报名下一年度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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