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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寻访 “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2196 [2015-11-09]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挖掘“三走”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三走”活动持续有效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就浙江大学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做如下通知: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宿舍集体均可报名。

2.宿舍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三走”活动,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本年度以来,宿舍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10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20小时。

4.宿舍集体或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 符合报名条件的宿舍(含新生宿舍)于11月15日前向学校团委提交报名表发送至andy_905@126.com,报名表以“院系名称+校区+宿舍”,例如:求是学院丹青学园+紫金港校区+青溪1舍xxx 

2. 报名参评的宿舍要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自身事迹,传播效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通过腾讯微信,将宿舍参与体育锻炼的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集齐不少于40个赞。在11月15日前,在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百炼之星#话题下,发布相关事迹,@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 @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微博)和本省及本校团委官方微博,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3.活动微博、微信等的相关截图(其他证明材料可自主增加)请打包后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 andy_905@126.com。

三、活动要求

1.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发动宿舍集体积极参与。

2.对于参加“三走”情况和锻炼时间情况将主要听取班级团支部意见和同学意见,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事迹、是否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3.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博将在#百炼之星#话题下进行推荐名单公示。公示完成后,将本校推荐的1至2个“百炼之星”宿舍集体进行上报。

联系人:

朱伟铭  0571-88206671

黄嘉豪  15988160905/670905

   附件: 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