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08〕21号)精神,顺利开展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和纳新工作,现根据《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2010年下半年我校学生社团的整体工作计划,已于7月发布了“关于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的预通知”(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9&object_id=17217),现定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开展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证书》;
(2)《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
(3)上学年工作总结(内容必须包括2009-2010学年举办的品牌活动或大型活动的剪影,包括活动介绍、照片、新闻报道等,其中照片需要备注相应的活动名称和活动说明);
(4)本学年工作计划;
(5)当前财务状况及本学年经费预算;
(6)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填写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表(附件3),并附学生个人简历和在校成绩证明);
(7)指导教师及指导部门登记确认表(附件2)。
2. 注册所需的所有资料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其中纸质材料送至规定办公地点,电子材料发送至社团联邮箱zdst@z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社团2010-2011学年注册资料”,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如若两者不齐,视为未能完成注册工作。
3. 今年社团统一纳新时间为2010年9月11日、12日, 请各学生社团务必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交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相关资料,以便完成社团注册工作,逾期不候。
4. 本次社团注册活动将与社团星级调整工作同时展开,校团委、社团指导中心、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所有社团上交的材料,结合上一学年社团活动情况、社团获奖情况、社团文化建设、社团影响力等诸多方面对社团进行年度综合评定,依据规章制度调整社团星级,并向全校公告。星级调整分为升星级、降星级和维持原星级三类,所有登记在案(2009年10月1日前)的学生社团均有资格提出升星级申请,符合以上资格的学生社团需填写并提交《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调整申请表》(附件5),完成升星级申请,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社团联邮箱zdst@z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社团2010-2011学年星级调整申请”, 邮箱设有自动回复)。2009年10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学生社团不参与升星级评定,待注册成立满一学年后,准予拥有升星级资格,参与下一次的评定。降星级和维持原星级无需提交申请。
5. 逾期未完成注册工作的社团,视同放弃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社团注销流程。
6. 办公时间及地点:
|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工作办公安排表
|
|
办公日期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点
|
|
2010年9月6日—10日
|
09:00—11:30
|
紫金港剧场B座321室
|
|
12:15—12:55
|
紫金港剧场B座302室
|
|
14:00—17:00
|
紫金港剧场B座321室
|
|
18:15-20:30
|
紫金港剧场B座302室
|
请各学生社团及时准备好注册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张栋梁:88206213,zhdl@zju.edu.cn
张振兴:15088681356 (676653)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指导部门登记确认表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信息表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规定
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调整申请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0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