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08〕21号)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大力促进和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鼓励学生开展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决定开展2010年度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先进集体及个人的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本次评奖评优工作设先进集体奖与先进个人奖,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 先进集体奖项:
2010年度浙江大学十佳学生社团
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
2. 先进个人奖项:
2010年度学生社团十佳指导教师
2010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2010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2010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二)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规定,示范性社团三年内不需再次申请评定,不再参与其他先进集体奖项的评选,但仍需提交材料参加复评,若复评通过则将在校团委网站予以公布并获得专项经费;复评未通过则摘除示范性社团荣誉称号。复评时间与先进集体评选时间同步。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 注册登记成立六个月以上,有相应的章程制度,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活动规模和效果较为突出、并得到学校和社会认可的学生社团。
2. 在评选年度中组织与社团宗旨有关并在全校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活动至少一次。
3. 在评选年度中积极参与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建设月和社团文化节活动并表现突出的,予以加分;
4. 积极开展与社团定位相符的社团活动,无不良投诉记录。
5. 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社团集体及骨干无违纪记录。
6. 示范性社团评选要求:连续三年获得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或者浙江大学十佳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 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评选年度中需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且成效显著。
2. 参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需在评选年度中学生社团工作表现突出,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活动开展效果良好,综合素质考评及学习成绩优良。
三、参评说明
(一)先进集体奖项:
参评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包括十佳学生社团),需填写《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附件1),并上交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章程、组织架构、本年度社团工作总结、本年度活动纪录材料、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几个方面内容,可附活动照片或视频资料等。
(二)先进个人奖项:
1. 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需填写《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附件2),并上交相关推荐材料。
2. 参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需填写《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表》(附件3),并上交相关个人申报材料。
3. 各学生社团可推荐1名指导老师参评,上一年度示范性社团或五星级社团至多可推荐5名学生社团干部参评,上一年度十佳学生社团或四星级社团至多可推荐4名学生社团干部参评,上一年度优秀学生社团或三星级社团至多可推荐3名学生社团干部参评,二星级社团至多可推荐2名学生社团干部参评,一星级社团至多可推荐1名学生社团干部参评。
四、参评细则
(一)材料上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时间:3月24日-4月1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12:00-12:50 晚上18:15-20:30
周六至周日 上午8:30-9:30 下午 16:00-17:00
2. 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02室
3. 评选所需的所有资料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其中纸质材料(均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送至规定办公地点;电子材料发送至社团联邮箱zdst@z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XX社团申报XX(奖项名)材料”,邮箱设有自动回复,若半天内没有收到自动回复,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结果公布: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的评选结果将在校团委网站上向全校公示,公示后正式生效。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张栋梁 紫金港剧场321室 88206213
李清声 15068173441(513546)
附件1: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
附件2: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
附件3:2010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