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08〕21号)精神,顺利开展2011-2012学年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和纳新工作,现根据《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2011年下半年我校学生社团的整体工作计划,现将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的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1. 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证书》;
(2)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
(3) 上学年工作总结(内容必须包括2010-2011学年举办的品牌活动或大型活动的剪影,包括活动介绍、照片、新闻报道等,其中照片需要备注相应的活动名称和活动说明);
(4) 本学年工作计划;
(5) 当前财务状况及本学年经费预算;
(6) 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填写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表,并附学生个人简历和在校成绩证明);
(7) 指导教师及指导部门登记确认表。
2. 注册所需的所有资料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其中纸质材料送至规定办公地点,电子材料发送至社团联邮箱zdst@z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社团2011-2012学年注册资料”,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将会回复),如若两者不齐,视为未能完成注册工作。
3. 注册工作安排在9月开学初(具体日期请关注正式通知),如需报名参加下半年的社团统一纳新的社团,必须提前完成社团注册工作。
4. 逾期未完成注册工作的社团,视同放弃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社团注销流程。
请各学生社团提前准备注册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李 飞 88206213,lifei@zju.edu.cn
张振兴 15088681356(676653)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指导部门登记确认表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信息表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资格认证规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