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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组织开展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
阅读次数:18220 [2010-05-17]

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做好我校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经研究,现将关于加强组织开展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给浙大学子的回信精神,紧紧围绕学校育人目标,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实践途径,创新实践形式,切实增强实践育人效果,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践行求是精神  青春报效祖国

三、活动内容

为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示范带动,扩大效果,2010年我校将动员广大师生继续点面结合,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浙江大学西迁办学点建设、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三大实践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社会调研、“三支一扶”活动、基层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一) 社会实践重点内容

1.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鼓励大学生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校地共建,继续加强湖州、舟山等地的大学生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在农村“上好不可或缺的一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与力量。

2.服务浙江大学西迁办学点建设

结合竺可桢校长诞辰120周年、浙大西迁办学71周年,以实施“青春建功第二故乡计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服务浙江大学西迁办学点社会实践活动,服务西迁办学点建设。

3.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巩固、完善、拓展教学实践基地、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勤工助学实践基地、挂职锻炼实践基地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以实践基地为载体,推进社会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

1.形势政策宣讲

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鼓励大学生开展以学习、实践与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事政治热点等实践宣讲活动,让大学生在宣讲中不断提升自我理论素养,将党的核心理论和国家政策传授给普通百姓。

2.社会观察和调研

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时事政治热点和百姓关注的问题,鼓励大学生进行深入的社会观察,开展如何有效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医疗、文化、教育、生态建设发展状况,大学生村官发展状况,大学生就业创业等主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大学生的才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三支一扶”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鼓励大学生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实践活动,激发大学生参与祖国建设的热情,服务贫困落后地区建设。

4.基层挂职锻炼

鼓励大学生走进政府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开展挂职锻炼活动,深入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服务挂职单位,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村官挂职等社会实践工作。

5.志愿服务

围绕国家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鼓励大学生开展低碳环保志愿服务,宣传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围绕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倡导大学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围绕上海世博会的举行,鼓励大学生开展服务世博、宣传世博志愿服务活动。

四、实施要求

各院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做好社会实践的各项组织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1.各院级团委要及时将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成立院级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制定院级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

2.认真制定好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学校提出的“三大实践内容”和“五种实践形式”,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注重创新、突出亮点,努力增强工作实效。

3.要深入动员,广泛发动,认真召开本单位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动员会,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

4.做好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工作,提升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要加强本单位社会实践经费筹措力度,积极争取资源,确保社会实践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各院级团委要在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示范,鼓励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建暑期实践团队,要突出抓好重点实践团队建设,倡导“一院系一品牌”,力争每个院系(学园)都有一个自己的品牌项目。学校将在各院系(学园)推报的基础上,选拔校级重点立项团队和校级一般立项团队。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抓实校级团队的申报和院级团队的组建工作,确保实践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各院级团委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要为参加校院两级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各院级团委要对本单位实践团队出发和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掌握,及时上报。

   (四)重视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级团委要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针对本单位实践活动的开展及时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联系,积极争取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校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将定期制作社会实践信息简报,各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

五、申报要求

1.各院级团委要在525前将本单位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上报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

2.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要在527日前将申报学校重点立项团队和一般立项团队的申请表、汇总表(附件12)和本单位全部立项社会实践团队申请表、汇总表(附件13)上交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

3.上交申报材料要求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书面材料(需盖章)请交至紫金港校区剧场317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电邮至zjushsj@zju.edu.cn,主题注明:××院系(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院系(学园)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社会实践团队申请表、汇总表。

4.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剧场317办公室)

联系人:李拓宇、张蔻蔻

联系电话:8820667113735575169639615

电子邮箱:zjushsj@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

附件2:浙江大学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大学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全部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