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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6-2017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6636 [2016-11-21]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以志愿者个人提交的个人事迹为参考,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 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2012、2013、2014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2015、2016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 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11月21日至11月27日):请各学院通知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11月27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2院系审核(11月21日至12月1日)请各院系团委于12月1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二级审核工作(操作指南见附件二)。
3校级审核(11月21日至12月4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12月4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一级审核工作。
4名单汇总(12月5日至12月6日):请各院级青志在一级审核结束后,统计本院系本次审核通过的星级志愿者名单并整理成汇总表(见附件三),并于12月6日24:00前以“星级评定+院系/学园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zjuyoungvolunteer@163.com
5证书颁发(12月7日至12月12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进行名单公示并统一制作荣誉证书,请各院级青志于12月12日24:00前于值班时间至小剧场B座304领取星级证书并及时下发。
四、 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6年11月26日24:00;
2、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未提交个人事迹者及不符合要求者将驳回申请。
3、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日24:00前到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
4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服务时数(小时)
第二课堂分
一星级
41-70
0.5
二星级
71-150
1
三星级
151-200
1.5
四星级
201-250
2
五星级
251以上
2.5
7、星级志愿者荣誉如需申请第二课堂分,请参照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相关规定。
 
备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值班信息: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4
值班时间:12:00-13:00;18:30-19:30(周一至周六)
 
如有疑问,请联系:
蓝同学17367078735
周同学18868108133/518211
蒋同学18868108271/516584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