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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补充意见
阅读次数:3466 [2017-06-22]

各学院(系)、学园,各级学生组织:

我校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特作以下三方面补充:

一、继续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强化实践育人成果。

各院级团委及学生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在实践育人中的堡垒作用。已建成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的单位应深化升级现有社会实践基地,努力为大学生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搭建锻炼平台。打算申报新建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的单位,应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发展需求,深化推进浙江省“双百双进”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等学校和基层社区合作,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共同体建设,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9月下旬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对已建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进行考核,对新建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申请进行答辩评审。

二、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1.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各学院(系)、学园要结合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天气变化、团队意识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各学院(系)、学园要为参加此次实践活动的同学统一购买保险,各自整理并提供参保名单(按参加社会实践周期一个月提供,在清单中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以及各自的去往地及实践期限),经学院盖章后进行统一投保,各自支付保险费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浙大学生短期保险方案)

3.做好与实践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各学院(系)、学园要积极协助大学生实践团队做好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尽可能地为实践团队提供帮助,要保持与实践团队的联系,关注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所属单位落实社会实践工作的安全责任人,指导教师、领队是所属团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出省社会实践团队必须由指导教师带队。实施安全信息零上报制度,各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暑期社会实践校团委联系人:

卓亨逵  88206687

    88206213/18768113776

 

三、紧扣实践活动主题,提炼活动内涵,做好新闻与信息的报送工作。

1.新闻与信息采编过程中要紧扣时代背景与活动主题,加强理念的提炼、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立体式宣传,积极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宣传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2.重视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学生利用新媒体平台,记录实践感悟,分享实践成果。鼓励各实践团队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平台,社会实践相关资讯及实践团队跟踪报道等将在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访问和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博(http://t.sina.com.cn/zjujd90)以“@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开头编辑,内容须在140字以内,同时积极关注、转发和评论其他团队的微博;鼓励学生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网站http://www.youth.zju.edu.cn/shsj实践讯息将实时发布。

3.要注意新闻稿件的时效性,与校团委保持顺畅的联系。各学院(系、学园)与各校级团队均需指定一名信息专员,填写附件2:《XX学院(系、学园)暑期社会实践信息员登记表》、附件3:《XX学院(系、学园)XX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信息员登记表》,负责暑期实践信息的上报工作(附件2、附件3请于626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zjushsj2017@163.com)。实践过程中,上报信息需经院级团委初选并修改后于第二日早上8:00前上报校团委,并填写附件4:《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信息上报邮箱地址:zjushsj2017@163.com

4.新闻与信息上报要求请详见附件5:《浙江大学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优秀新闻稿及实践图片范例于附件6:《浙江大学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手册》内有详细说明,仅供参考。

联系人:

卓亨逵  88206687

    88206213/18768113776

 

暑期值班电话:0571-88206213

 

附件1:浙大学生短期保险方案

附件2:《XX学院(系、学园)暑期社会实践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3:《XX学院(系、学园)XX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4:《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大学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

附件6:《浙江大学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手册》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