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我校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根据团省委最新《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作以下三方面补充:
一、要将“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社会实践过程之中,引导广大青年在实践中长才干。
各院级团委及学生组织要紧密结合学校党委《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以“服务发展 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团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发挥实践育人成效,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1.请各院级团委及学生组织及时填写《2010年 XX 学系院(学园)开展“创先争优”暑期社会实践党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一),于7月13日前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公共邮箱:zjushsj@zju.edu.cn。
2.请各系院(学园)及其他学生组织及时填写《2010年 XX 学系院(学园)开展“创先争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清单》(附件二)并将相关媒体报道和其他相关总结材料作为附件在暑期及时上报,并于9月1日前将情况进行汇总以院级团委为单位将相关信息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公共邮箱:zjushsj@zju.edu.cn。
3. 请各系院(学园)及其他学生组织在9月1日前至少上报一篇调研报告及相关图片若干。相关图片、视频、文章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含义深刻,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片要真实、生动,上报电子邮件地址:zjushsj@zju.edu.cn。
二、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1.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各院级团委要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天气变化、团队意识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做好与实践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各院级团委要积极协助大学生实践团队做好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尽可能地为实践团队提供帮助,要保持与实践团队的联系,关注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院级团委书记作为所属院系落实社会实践工作的安全责任人,指导教师、领队是所属团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各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暑期社会实践校团委联系人:李拓宇 13656655939(695939)。
三、要紧扣实践活动主题,提炼活动内涵,做好新闻与信息的报送工作。
1.信息采编过程中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理念的提炼、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
2.要注意新闻稿件的时效性,与校团委保持顺畅的联系。
3.新闻与信息上报要求请详见《浙江大学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
附件1:《2010年 XX 学系院(学园)开展“创先争优”暑期社会实践党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10年 XX 学系院(学园)开展“创先争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附件3:浙大学生短期保障方案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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