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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补充意见
阅读次数:2410 [2018-01-21]

 

各学院(系、园)、学生组织:

我校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特作以下几点补充:

1.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实践活动准备到位。各学院(系)、学园要通过培训会等形式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向同学们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熟悉安全预案,注意交通安全,保护财产安全,确保人身安全。

2.要建立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实践活动责任到位。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安全责任人,要做好社会实践团队安全预案制定和行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信息零上报制度,确保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3.要做到保险全覆盖,确保实践活动保障到位。请各院系确认已为各实践团队全体同学统一购买保险,请确认各实践团队的准确出发和返回日期,同时请留意所购买保险期须覆盖社会实践全过程,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尽可能地为实践团队提供帮助和保障。

4.要深入挖掘实践内涵,确保实践活动宣传到位。新闻与信息采编过程中要紧扣时代背景与活动主题,加强理念的提炼、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立体式宣传,积极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宣传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5.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实践活动沟通到位。同时请各社会实践团队长为指定信息专员,负责寒假社会实践信息报送工作。实践过程中,上报信息需经院级团委初选并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上报邮箱为zjushsj@163.com。新闻和信息上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附件2)。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剧场B322办公室),联系方式:

 

卓亨逵  88206687

 

胡佳琦  88206638/18868109317

电子邮箱:zjushsj2017@163.com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8121

 

附件1: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

附件2: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

附件3: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