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园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我校2018年“学思践悟新思想•青春奉献新时代”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特作以下三方面补充:
一、强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夯实实践育人成果
各院级团委、学生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在实践育人中的堡垒作用。已建成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的单位应深化升级现有社会实践基地,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搭建锻炼平台。拟申报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的单位,应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等学校和基层社区合作,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共同体建设,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下半年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对已建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进行考核,对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申请进行答辩评审。
二、做好社会实践安全工作,确保社会实践顺利开展
1.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实践活动准备到位。各学院(系)、学园要通过培训会等形式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向同学们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熟悉安全预案,注意交通安全,保护财产安全,确保人身安全。
2.要做到保险全覆盖,确保实践活动保障到位。请各学院(系)、学园确认已为各实践团队全体同学统一购买保险,请确认各实践团队的准确出发和返回日期,同时请留意所购买保险期须覆盖社会实践全过程,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尽可能地为实践团队提供帮助和保障。部分保险购买渠道详见附件1。
3.要做好实践对接工作,确保实践活动沟通到位。各学院(系)、学园要积极协助大学生实践团队做好与实践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尽可能地为实践团队提供帮助,要保持与实践团队的联系,关注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
4.要建立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实践活动责任到位。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安全责任人,指导教师是所在实践团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省外社会实践必须由指导教师带队。要做好社会实践团队安全预案制定和行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信息零上报制度,确保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三、紧要深入挖掘实践内涵,积极宣传报道实践活动
1.新闻与信息采编过程中要紧扣时代背景与活动主题,加强理念的提炼、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立体式宣传,积极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宣传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2.要重视自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学生利用自媒体平台,记录实践感悟,分享实践成果。鼓励各实践团队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平台,社会实践相关资讯及实践团队跟踪报道等将在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访问和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博(http://t.sina.com.cn/zjujd90),以“@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开头编辑,同时积极关注、转发和评论其他团队的微博;鼓励学生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网站(http://www.youth.zju.edu.cn/shsj),实践讯息将实时发布。
3.要与校团委保持顺畅的联系,注重新闻稿件的时效性。各学院(系、学园)须上报社会实践负责人(专职教师)一名;各学院(系、学园)和各校级团队均须指定信息员一名(两者不能为同一人;校级团队信息员原则上要求队长担任)负责暑期实践信息的上报工作。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负责人、信息员上报请填写《XX学院(系、学园)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负责人、信息员登记表》(附件2);各校级团队信息员上报请填写《XX(单位)XX暑期社会实践团信息员登记表》(附件3),团队名称以公示为准,可至立项所在单位查询。在实践过程中,所有上报信息须经院级团委初选并修改后于第二日早上8:00前上报校团委,并填写《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附件4),信息上报邮箱地址:zjushsj@163.com。
4.新闻与信息上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附件5)。优秀新闻稿件和实践图片范例于《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附件6),内有详细说明,仅供参考。
附件2和附件3请于6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zjushsj@163.com。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小剧场B座322办公室),联系方式:
王巍贺 88206213
胡佳琦 88206638/18868109317
暑期值班电话:0571-88206638
附件1:《浙江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短期保险方案》(仅供参考)
附件2:《XX学院(系、学园)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负责人、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3:《XX(单位)XX暑期社会实践团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4:《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
附件6:《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