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建设“平安浙江”,深入实施浙江青少年平安行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尤其是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发起,面向全省开展“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服务行动。
本次行动将成为深入开展浙江省青少年平安行动的有效抓手,关系到青少年切身安全利益,有利于和谐浙江的构建,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共同关注关心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现呼吁广大求是学子积极响应团省委的号召,参与到此次志愿服务行动中来,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独特育人作用,以实现在服务中历练自我、在实践中体会成长的目的。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要求,创新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方式,以“志愿服务关爱你我、安全自护和谐浙江”为主题,以安全自护宣传、自护技能实践与体验为主要内容,开展“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吸引社会关注,努力改善青少年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自护自救技能,实现健康发展,为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二、服务时间
2011年7月—8月
三、服务地点
西湖区、龙泉市、长兴县、景宁县
四、服务内容
以“流动少年宫”的形式,深入农村、社区,重点面向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广泛开展青少年平安自护教育活动。
1、广泛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宣传。针对青少年群体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自护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宣讲自我保护、心理自我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为主阵地,通过发放《青少年安全自护手册》、折页,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普及安全自护知识。
2、切实组织青少年安全自护训练实践。依托各地青少年宫、学校,通过现场观摩体验、紧急避险演练等形式,使青少年了解防灾避险知识及避险逃生中应注意的问题,帮助青少年树立科学、正确的自护观,掌握合理、实用的避险逃生方法,提高应对灾情危机的能力。
五、招募要求
(1)招募对象
具有志愿精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在校学生,自行组织形成志愿服务队伍,每队10—12人。
(2)立项形式
本活动同时作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
(3)申报要求
请各志愿服务队认真填写《“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行动报名表》和《“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行动服务队填报表》(见附件),于2011年6月15日前发送至xinyuzhang@zju.edu.cn
联系人:姚明明 88206213
张馨羽 15088716840(612840)
附件: “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行动报名表
“流动少年宫”暑期青少年安全自护专项志愿行动服务队填报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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