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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参评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阅读次数:1842 [2012-12-20]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浙联发〔20127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精神,为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推进青年志愿者重点工作,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引领精神时尚,创新动员方式,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形成特有社会功能,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优秀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推选、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面向全省高校评选优秀志愿服务集体(10个)、优秀服务项目(10个)、优秀志愿者(10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10名)。

二、申报条件

1、省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站)”:成立1年以上,在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的社会覆盖面、志愿者的动员面、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集体(站),或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志愿服务集体(站)。

2、省级“优秀志愿者”:正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年以上,获得过志愿者“三星级”荣誉奖或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过重要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者。

3、省级“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正式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两年以上;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各项组织、管理等工作。

4、省级“优秀服务项目”: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经过几年实践证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富有地域特点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请各相关单位于2012122517:00前上报推荐材料。

2、材料要求:参评集体、个人及项目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包括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历、推荐登记表须参评本人、参评集体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审核。去年已获同类奖项的集体、个人和项目,原则上不参评。

 

请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认真开展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信,各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各推荐材料书面稿一式一份送至校团委(紫金港校区剧场321室),电子稿请各单位以打包形式发送至zjuyouth@163.com,文件请以“申请奖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命名。逾期视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 陆智辉  88206213

             13484033808/633808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21220

附件1:浙江省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2:浙江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3: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站)推荐登记表

附件4: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