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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1274 [2014-04-28]

各青工单位团组织: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总结活动成果,扩大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浙江省“号、手”活动组委会决定选树一批成绩突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现将我校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对象和数量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原则上可推荐参评省级“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1家。请各青工单位团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择优申报,各单位至多申报1家。

    二、“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推报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推报原则 

1. 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在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创建事迹生动感人,能够感召和激励广大青年。

    2. 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的标准,注重集体在推动行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建设中所做的实际贡献,择优遴选。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向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青年集体倾斜。

    (二)基本条件

    1.获得过省级青年文明号,现有条件符合《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创建载体有形有效,服务、技能、管理等方面创造出在本行业本地方有示范性的成果。

    3.注重调动青年参与的积极性,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4.创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保障健全。

    5.模范践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大力弘扬职业文明,代表了行业文明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6.团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

三、上报材料要求

1.请仔细阅读附件,根据要求填写对应表格,并整理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和照片材料。并另附200字左右的推报理由(单独word文件)。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请于5617点前交至校团委青工团建联络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wc@zju.edu.cn

 

联系人:王万成88206213

 

附件: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要求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