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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工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4630 [2010-11-10]

校机关、后勤集团、各附属医院团委,图书与信息中心、校医院、新宇集团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服务发展 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委〔201038号)文件精神,在广大团员青年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模范,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倡导广大青年在服务一流大学建设中贡献青春才智,提升能力素养,校团委决定开展青工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

    先进事迹材料应主题鲜明,能够突出反映当代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代表当代青年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发掘各个岗位上发生的真实故事的感人一面。

    (二)类别和标准

1.爱岗敬业类。主要指个人或集体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时刻以集体利益为重,先进事迹能够感染身边的同事,并对集体有一定的贡献。

2.无私奉献类。主要指事迹能够反映个人或集体无私奉献,能够彰显社会道德,充分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凸显当代青年社会价值取向,如热衷公益、孝敬父母、扶贫济困等,获得身边同事与社会普遍认同。

3. 励志克艰类。主要指事迹能够表现个人意志坚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就,能催人奋进。

(三)事迹要求

1.先进性。候选事迹能够彰显当代青年热爱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表率地在实践中追求真知。

2.时代性。候选事迹要充分体现当代青年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3.典型性。候选事迹在青年中产生广泛影响,一定程度上代表当代青年的群体特征。

4.感召性。候选事迹详尽确实,个性鲜明,以小见大,以平凡见精神。

5.持久性。候选事迹已持续很长时间,并将继续持续下去。

 

二、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坚持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通过推荐、评选、表彰等环节最终产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一)典型推荐

各单位在做好广泛发动和深入挖掘的基础上,重点推荐12个先进典型,于112217:00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文稿1000字以上,事迹相关图片、视频,详见附件)报送至校团委青工团建联络中心(紫金港剧场317室)。

(二)事迹采访

校团委青工团建联络中心将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挑选典型事迹进行回访,深入挖掘事迹背后的感人励志故事。

(三)事迹展示

    通过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以视频展示、专题访谈等形式展示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在青工系统中掀起向先进学习的热潮。

(四)荣誉表彰

    举办青工系统先进事迹表彰会,向获得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它事项

各青工系统单位要把此次评选作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好典型事迹的推荐工作。若推荐的事迹有相关视频材料,欢迎一并报送。

 

联系人:金芳芳,余松鹤

邮箱:fishysh@zju.edu.cn

电话:88206671

                                       校团委青工团建联络中心

                                          2010年11月10

附件: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