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校团委决定于9月至11月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团建统筹工程,破解工作难题,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团建规律;增强团员意识,建设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加强团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建设;推动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立足实际、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优异成绩向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献礼。
二、活动主题
激昂青春志 献礼党代会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迎接校第十三次党代会
1.开展“青春献礼党代会”主题团日活动。各院级团委应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组织各团支部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暑假“红色寻访”社会实践活动感悟分享,倡导广大求是学子在实践中创先争优,进一步坚定广大团员青年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向党代会献礼。各院级团委择优向校团委申报1-2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参与校级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2.开展“进支部、听心声、解疑难”行动。各院级团委应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各专职团干部应结合工作需要至少与一个基层团支部结对子,深入支部生活,具体指导团建工作,认真倾听团员心声,解答团员思想困惑,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行动心得体会(报送表见附件2)。
3.开展“感动青春的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在党团共建过程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感动青春的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院级团委、学生社团组织、师生个体推荐或自荐等各种方式,深入发掘和评选我校学生团员、教职工团员、青年集体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弘扬求是精神,推动校园新风尚(推荐表见附件3)。
4.进一步加强青工团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青工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各条战线上的青年典型。
(二)大力实施团建统筹工程,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5.凝练团建特色项目。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团建项目试点工作。根据团建统筹工程的实施要求,培育和凝练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特色项目,在工作中展示团干魅力、团支部活力和团组织的号召力。
6.启动本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各院级团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4%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校团委将于10月下旬组织答辩(争创申报表见附件4)。
7.改进和加强基础团务工作。各院级团委应加强团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支部工作制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团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考核评比和表彰制度等团内制度的落实;向各团支部印发《团支部工作手册》,每学期对《团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至少一次检查,指导和督促团支部根据手册内容有序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做好团情况统计,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规范团支部名称、团费收缴、使用及记录情况。
(三)继续推进薪火团干研修计划,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8.加强专兼职团干研修工作。推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深化专兼职团干的研讨交流工作,以老带新,提升工作水平;推进团建工作校内外走访调研,推动团干部对团系统开拓创新和创先争优工作的思考、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拓宽团干部视野。
9.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通知另发)。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各院级团委应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挂职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各院级团委应加强挂职团干部梯队建设,并择优推荐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10.开展新任团支书培训工作(通知另发)。充分发挥团校在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开展新任团支书培训班,增强团支书的团干意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做好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素质拓展与认证、青年志愿者等各方面的工作。
(四)坚持党建带团建,做好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11.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推优”工作。各院级团委应组织各团支部认真学习《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并统一在9月中下旬开展“推优”工作,将推优工作与浙江大学党校2011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紧密结合。各院级团委应认真学习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推优”意识,规范“推优”程序,严格“推优”标准,在教育、培养、考察、推荐等环节做好与党组织的衔接,提高“推优”的质量和数量。
1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通知另发)。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对团建月活动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重点,争取本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组织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
2.充分发动,活跃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及时检查督促下设各团支部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支部解决工作难题。
3.认真总结,务求实效。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为活动开展创造浓厚的氛围。认真总结和宣传自身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务求工作实效。注意挖掘活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向校团委报送信息。
五、评比表彰
校团委将根据各院级团委在本年度团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在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综合评定浙江大学2011年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5)和优秀专职团干部,以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院级团委在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中要向校团委上交的各种材料及工作进程表详见附件6。
附件:
1.“青春献礼党代会”校级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
2.“进支部、听心声、解疑难”行动体会报送表
3.浙江大学2011年度“感动青春的故事”推荐表
4.浙江大学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5.浙江大学2011年“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6.2011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工作进程表
联系人:王万成 联系电话:8820621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19日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建设月 通知
抄 报: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 郑强副书记
抄 送:各院级党委 直属党总支 党委各部门 各党工委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