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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的通知
阅读次数:3800 [2014-08-11]

自《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的预通知》发布以来,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申报,截至目前共收到报名项目30余项。按照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工作进度,近期将启动入驻项目的评审和选拔环节。请各报名项目(团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项目申请

1.申请对象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不超过五年的校友;

2.申请对象以个人名义在良渚创业育成中心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个人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入驻前需与中心签订入驻协议;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4.有具体的创业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并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潜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

5.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6.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企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文创产业、航空航天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以及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递交材料

1.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2.创业导师推荐材料(校友企业不作要求)

3.答辩PPT

三、递交时间

请各项目(团队)在暑假内准备好上述材料,电子邮件于910日前发送至yxjzju@zju.edu.cn,纸质材料于910-12日的工作时间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19室。

四、其他事项

1.通过评审成功入驻中心的企业须严格遵守《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原则上企业每天至少有一人在中心办公,因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中心请假,且请假的频率不得高于50%

2.企业入驻中心满一年后,须通过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二。

3.中心对项目的资助资金分期拨付,具体拨付办法参照《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4.前期未提交《浙江大学育成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及身份证、户籍、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请将材料汇齐一并上交。

5.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应晓娇  88206673  yxjzju@zju.edu.cn

 

浙江大学地方合作处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811

 

 

附件:1、浙江大学良渚创业育成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2、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