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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2126 [2017-04-05]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精神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安排,校团委组织开展2017年浙江大学第十二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6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
五、项目申报流程
    1.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六、项目执行时间
1.选题与组队时间: 3-47日,项目负责人确定课题内容,组队,确定指导教师。
2.项目申报时间: 48-14日,项目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申报,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项目申报书并装订,一式3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小剧场B321,科协值班处),同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414日晚23前发送至2017年国创公共邮箱zjugc2017@163.com,文件名称、邮件名称均命名为【2017年国创申报+作品名称+作品负责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注意申报书的格式,该材料将作为立项初审资料。
3.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项目评审:415-18日,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拟定本次入围项目。
    2)项目公示:418-20日,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3)项目公布:5月初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
备注:1.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申报相关时间与本科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2.已经在科研训练管理系统申报的项目不必再次申报,按照本通知要求补齐材料即可。
七、项目管理
1.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和本科生院教研处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各学院(系)和相关部门作为组织实施与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3.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八、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相应学分;通过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
      88206673
      18867144608/684608    ruixin@zju.edu.cn
 
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85317725              ranfeng@chingo.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