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大学第十五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原创性创业行动,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9级和毕业班学生除外),项目必须为学生自主、原创性创业项目。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指导老师建议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五、项目申报流程及执行时间
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1.选题与组队时间:2020年2月24日—3月20日,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老师联系和交流等。
2.项目申报时间:4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立项评审:4月12日前,由校团委组织立项评审。
(2)项目公示:4月19日前,立项项目公示。
六、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
任 帅 0571-88206671
何子薇 15988858688
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肖祖芹,电话:85317725;EMAIL:xiaozq@chingo.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科技指导中心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