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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工作的通知(更新)
阅读次数:9777 [2011-02-25]

各学院(系)、各复赛承办单位:

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初赛工作在各院系的努力下已渐入尾声。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浙大党办发[2010]36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将复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初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院(系)要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据《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办法(201010月修订)》,评审选拔有学术水平、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作品参加类别复赛。每个学院(系)参加复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承办复赛的学院(系)和上届学校优秀组织奖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不超过8件作品。

二、做好报送作品的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资格审查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系)应做好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参赛对象、作品类别、作品时间、作品要求、申报分类、指导教师等相关内容,确保申报复赛的作品符合参赛要求。如在复赛资格审查过程中查出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不予递补

三、做好初赛评审结果公示工作

对于初赛评审结果要在本学院(系)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作品报送复赛承办单位,参加类别的复赛评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疑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院(系)工作机构或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所有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初赛作品的汇总和复赛作品的报送工作

各院(系)工作机构按照《学院(系)初赛作品汇总表》和《学院(系)报送复赛作品汇总表》的填写要求,做好初赛作品的汇总和复赛作品的报送工作。将《学院(系)报送复赛作品汇总表》和《复赛作品申报书》2011228日前上交竞赛各类别承办单位,并以邮件形式抄送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留底备案;学院(系)初赛作品汇总表》于2011228发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公共邮箱

复赛类别承办单位

复赛类别承办单位负责人

复赛电子材料上报邮箱

复赛纸质材料上报地点

1、自然科学类

谭芸(生科院)

88206491

tiaozhanziran11@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大楼133团委办公室

2、哲学社会科学类

胡昱东(公管学院)

87953917

tiaozhanbeicpa@163.com 

玉泉校区外经贸大楼220或丹阳学园连廊202

3、科技发明制作A

项淑芳(机械系)

 87951522

tiaozhanbei_a@163.com 

玉泉校区教11-438

4、科技发明制作B

丁立仲(控制系)

87951802

zjucsesu@gmail.com    

工控老楼213(邵科馆斜对面)

 

五、组织好复赛作品的培训指导工作

各学院(系)要对选拔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培训和指导。尤其要利用寒假时间,对重点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项目指导、跟踪和培训,为团队的社会调研、实验室(研究所)利用、指导教师联系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提升参赛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水平。

六、要做好复赛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各复赛承办单位要在学校竞赛组委会的部署下,加强与各院(系)的联系工作,掌控好复赛的时间节点,协调好作品申报工作;要根据类别特征和学科特点,成立类别复赛的工作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制定相应的类别复赛管理办法(或操作办法);要及时通报竞赛进程和信息,确保复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1、自然科学类组织工作小组:谭  芸(生科院)88206491

2、哲学社会科学类组织工作小组:胡昱东(公管学院)87953917

3、科技发明制作A类组织工作小组:项淑芳(机械系)87951522

4、科技发明制作B类组织工作小组:丁立仲(控制系)87951802

5、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李拓宇 88206673  屈国栋15088689385

           公共邮箱:emailtiaozhanbei.zju@gmail.com

 

 

附件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资格审查标准》

附件2:《学院(系)初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学院(系)报送复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4:《复赛作品申报书》

 

 

 

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