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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8618 [2011-11-16]

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团委:

2002年以来,学校将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相结合,由本科生院承担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宏观指导、学分审定和成绩管理,校团委依托大学生素质拓展网进行立项确认和学分认证工作。第二课堂学分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学校素质教育、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升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工作开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关系认识不足;第二课堂学分获得存在功利化倾向;部分项目审核主体单位不明确、认证操作不规范等。为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联系紧密,既要利用第二课堂学分来推动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又要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网的平台做好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工作。要积极争取学院(系)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与指导,每学期向学院(系)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思政的领导汇报本学院(系)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安排专职教师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做好立项、审核、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确保认证工作落到实处。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院系于1120前将专职教师的相关信息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2、整合各方工作力量,强化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和院(系)级团委的联动。要充分发挥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和院级团委的联动作用,进一步整合力量做好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工作。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负责审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RTP、省创、国创、企业)等项目,并提供通过结题答辩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组名单、成绩与相关证明材料,院(系)级团委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网络认证工作。本科教学管理科和学院(系)团委要定期召开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通气会,通报本学院(系)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情况,联手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的培训、指导、解释和宣传等工作。

3、积极设计各类活动载体,加强工作引导。学院(系)团委要充分利用开展第二课堂工作的优势,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中的活动分类,深入拓展各种活动平台和项目。要加强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活动载体设计,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尤其要加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活动、学术科技和实践活动等类别的设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全面素质的提升。

4、完善相关培训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和学院(系)团委每学期要联合对本学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各团支部认证小组集中开展一次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的相关培训工作。各团支书书记每学期要在团支部内部开展一次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宣讲会,确保每位同学都能清楚了解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的程序和步骤。要做好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的衔接,尤其在新生入学、主修专业确认、工作人员换届等阶段做好各项衔接、培训工作。请各院系将培训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于1125前报校团委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5、规范审核流程和操作细则,确保认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812月修订)文件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认证工作。要及时开展活动立项,一般由学院(系)主办的活动在结束后的一个月时间内,须完成活动的项目立项工作。要引导、督促学生在参加完活动后及时申报项目,保证认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依照认证程序严格把关,严谨、高效地完成学院(系)级认证审核工作(一般须在团支部认证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审核结果公平公正。对于未按照学校规定操作,导致认证内容虚假、失实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可与本科生院或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本科生院 毛一平  88206422   陈令梅88206184

   校团委   赵蕾蕾  88206673   王隆13732218605633605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