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剧协、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剧协、教育局,石油剧协,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解放军总政治部文艺局:
由中国文联、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剧协、上海市文联、中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剧协共同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将于2012年10月在上海举行。现面向全国征集参演剧目。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的正确导向,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艺术修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的主题是“魅力校园,青春飞扬”。
二、演出规模
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拟在全国各地高等学校(包括港澳台高校)中遴选20台校园戏剧参加演出,分为艺术类院校(专业)和非艺术类院校(专业)两组,其中1至2台由短剧组成。
三、剧目要求
申报参加演出的剧目应符合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的指导思想和主题,表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以反映当代大学校园生活和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为主,同时也鼓励申报由学生自己排演的古今中外经典戏剧作品。
申报参演的戏剧形式包括:话剧、戏曲、音乐剧、短剧。其中,短剧的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演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大型剧目演出人数不超过4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四、报送数额及遴选方法
各报送单位可报送本地区高校的优秀剧目3台;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可推荐报送军队系统大学的优秀剧目2台;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可参加属地推荐,也可直接报送1台剧目到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校园剧目。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有关评选程序和标准,在各地推荐报送的剧目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的剧目中评选出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参演剧目。
五、奖项
戏剧节期间将评出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以及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和“校园戏剧之星”等奖项。
“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为中宣部批准的国家级文艺常设奖项,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本届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将在参演剧目中评出优秀剧目奖10台,以及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表演奖等单项奖6个。授予入选剧目所在院校、推荐单位优秀组织奖或组织奖,以资鼓励。鼓励原创作品。为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获奖数额将根据艺术类院校(专业)和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剧目入选数量按比例确定。
六、费用
各参演单位在戏剧节演出期间的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场租费由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组委会承担。
往返交通费由演出单位自理。
七、报送需附材料
(1)剧目光盘(DVD)及剧本各10份。
(2)主创人员相关材料(包括编剧、导演、主演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专业、年级等)各10份。
(3)相关的宣传、评介资料。
(4)《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参演剧目推荐表》1份(可登陆中国剧协网站http://www.chinatheatre.org下载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剧目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八、报送截止时间
2012年6月10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戏剧家协会研究室 邓攀、陈梦林
电 话:010-59759534(并传真)
邮 箱:zgxyxjj3@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606室
邮 编:100083
中国戏剧家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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