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我的中国梦我的青春梦”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2月
二、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我的青春梦
三、活动内容
本次学习宣传实践活动以“培育当代新青年、创造时代新业绩、服务青年新需求、激发组织新活力、凝聚社会新组织、进军网络新媒体、锤炼团干新风貌”部署为指引,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努力开创浙江大学共青团带领广大青年学生践行“中国梦”的工作新格局。
1.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重要精神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研讨会、分享会等方式在院系团组织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要求院级团委适时在春夏学期、秋冬学期各集中开展一次全院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重要精神的活动,并将学习活动的新闻稿上报给校团委宣传部。
2.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各院级团委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在校园和年轻校友中寻找、选树一批“身边的好同学”、“最美青年学生”、“最美团干部”、西部基层就业榜样、创业先锋等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深入挖掘普通学生、青年教师、杰出校友等优秀青年代表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通过面对面的报告会、分享会、故事会等方式,鼓励广大学生奋发进取、奋斗成才。在深入挖掘和选塑优秀典型的过程中,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最美团干部”、“身边的好同学”等网络评选活动,将优秀典型事迹层层传递、广为传播,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院级团委要将“与信仰对话”活动作为思想引领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品牌,建设品牌文化,加大品牌推广,在统一品牌下开展精品报告会、实践寻访、主题团日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活动。院级团委要充分抓住“五四”运动95周年、建国65周年、甲午战争1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重要节日的契机开展活动,同时借助网络新媒体进行推广,形成一批思想教育类校园精品文化活动项目。
4.开展“爱我中华”与“爱校荣校”文化教育活动。院级团委要积极引导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传统文化活动及爱校荣校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宣扬以爱校荣校为中心的文化认同与文化传承,增强学生对中华文化、浙大文化的自信和认同。建议“爱校荣校”系列教育活动时间放在浙大117周年校庆日前后,“爱我中华”系列教育活动时间放在建国65周年国庆日前后,增强文化教育的引领作用。
四、相关要求
1、为确保活动效果由点及面,要求所有活动都需要借助并使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求是青年网”院系动态栏目、浙江大学团委(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报送活动信息。
2、请各院级团委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开展的“我的中国梦我的青春梦”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基本信息和情况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liangyan514@zju.edu.cn(见附件,其中1—4月的请于4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梁艳,夏会艳
联系电话:88206673
联系邮箱:liangyan514@zju.edu.cn
附件: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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