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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1134 [2015-09-28]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以及《关于在秋季开学后开展全国大中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引导和帮助我校青年学子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016年1月底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
各院级团组织需利用网站、微博、微信、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各院级团组织需至少举办1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通过研讨、辩论的形式帮助学生认识深刻内涵;各基层团支部需至少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确保每一位青年学生知晓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2、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
    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深化总结阶段。各级团学组织要持续深入开展“四进四信”活动,在全媒体平台上对活动中产生的优秀原创作品、学习成果等进行集中展示,从全局的角度总结“四进四信”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并参与校级层面的优秀评选。
    3、大力弘扬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
    大学生身边的榜样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各级团组织在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四进四信”活动时,要善于从普通学生中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传播“求是好声音”、“求是暖故事”,积极倡导广大学子向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学习,引领青年学子崇德向善,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中国梦”的实现。
    三、活动要求
    1、把握核心。各院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至全国青学联大会贺信中提出的“志存高远、德才兼备、情理兼修、勇于开拓”重要要求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真经进行宣传,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内涵。
    2、善于宣传。各院级团组织要善于借用新媒体的理论,主动积极传播开展的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四进四信”相关活动,确保自身组织在微博、微信、网站上有声音,同时发动广大青年自觉成为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各团学组织要善于与校团委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良性互动,有重大新闻报道、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在微博平台上@浙江大学团委、浙江团省委、浙江团省委学校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学生联合会等官方微博;同时向校团委主动推送优秀的微信内容。
    3、形成合力。各院级团组织在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四进四信”活动时,要与团学组织的“三走”活动、“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品牌活动相结合,懂得传承与创新,形成合力,突出活动集群的优势。
    4、力求实效。各院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工作和活动设计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学生,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每一个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都参与进来,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至少一次活动。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大力支持学生自己设计、自主开展活动;要围绕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思想困惑设计开展活动,真正使学生的思想有所触动,认识有所提高。
    各院级团组织需于每月1日填写上个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总表(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jutuanwei@163.com。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各院级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梁艳  盛骏
    联系电话:8820667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