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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1022 [2015-12-07]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团中央自去年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以来,在全国各地青少年中引起热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中的传播弘扬。今年团中央在全团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方式。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0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的身边好青年,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新好青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勇于自主创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增收、开展公益创业;富有创新精神,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为推动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为本,对人对事信守承诺,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其人其事在社会上有着优良口碑和较大社会反响。
    4、崇义友善好青年: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5、孝老爱亲好青年:践行家庭美德,关爱老幼和鳏寡孤独,在赡养、扶助对象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方式
    活动于2015年12月启动,各院级团委广泛发动青年按照上述5个类别,以团组织推荐的方式,推选出1名“向上向善好青年”上报到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院系团组织推荐情况,确定浙江大学“向上向善好青年”上报至浙江团省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是全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严实品德的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运用各种动员手段,采取青年乐于参与的形式,充分调动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积极性,使推选、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要注重与各类评选表彰的统筹衔接,把“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宣传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百佳团支书活动结合起来。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向上向善好青年”事迹进行持续宣传报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好的事迹报道要积极和校团委进行沟通,在校级层面进行更为广泛的影响
   
    院系团组织“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推荐表及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请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0571-88206673
    邮箱:liangyan514@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