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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六有’浙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2404 [2016-09-29]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六有’大学生”重要论述,努力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牢记、理解、践行“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要求,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寻找‘六有’浙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将从各院级团委及相关单位遴选“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浙大学生若干,通过校团委微信推出专访,加强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组成宣讲团,在校内外进行事迹分享,校内主要面向基层团支部,鼓励各院级团委及相关单位申报承办。

二、面向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在“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3、具有较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现场演说能力

四、推荐名额

请各院级团委及相关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五、遴选程序

1、院级及相关单位遴选阶段:

请各院级团委及相关单位于109日下班前将推荐人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一,相关奖项证明的电子版请附申报表后)发至zjuxtwxcb@163.com(邮件主题为“院系名称/相关单位+‘六有’浙大学生申报”)

2、校级审核阶段:

由校团委对各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3、活动推进阶段:

校团委微信将推出报道最终遴选产生的“六有”浙大学生专访。同时,选拔部分“六有”浙大学生成为“六有”宣讲团成员,参与“六有”浙大学生、“榜样的力量”相关分享活动。

六、承办相关事项

1、在校级层面遴选完成“六有”浙大学生后,要求各院级团委及相关单位承办“六有”浙大学生分享活动(院系可联合举行)。每场分享会时长约1个小时,受众要求在100人以上。校团委会给予相关经费支持。

2、分享会可与各院级团委及相关承办单位自身活动相结合。

3、承办活动通道长期开放,有意向的院级团委或相关单位请填写承办申报表(见附件二),电子版发至zjuxtwxcb@163.com (邮件主题为“院系名称/相关单位+承办‘六有’浙大学生活动申报”)

 

附件一:“六有”浙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二:“六有”浙大学生分享会承办申报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