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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870 [2018-09-19]
    为进一步推动各级团组织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在事关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为完成省第十四次团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理论支撑,团省委和省青年研究会决定共同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选好课题。各级团组织要以《2018 年全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为重要参考依据,关注紧贴党政所思、青年所盼、社会所求的课题,选题要突出前瞻性,紧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青少年成长发展趋势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来确定调研主题。要突出针对性,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围绕团十八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紧扣当前青少年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 难点问题来确定调研主题。要以课题研究的应用价值来确定主题, 突出可操作性,紧扣地方青少年工作的特色做法。
  2、注重整合力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把课题研究作为年度的重要任务,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要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研究资源, 注意加强研究力量的协调,组织精干的研究队伍, 原则上每个重点课题必须有1名在本领域中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专家学者参与。 要把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者结合起来,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加强集体调研、集体研讨、集体攻关,使课题研究既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又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3、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指导各课题组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特点以及研究人员的专业优势报审核研究课题。要加强与团省委有关部门、省青年研究会秘书处和重点课题评审委员会的沟通, 统筹兼顾, 全面考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努力避免重复的、低水平的研究。要精心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对实践探索的总结提炼,撰写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同时, 要积极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4、按时按质完成课题。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在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并择优立项后,要与各课题主持人签订立项委托书,并将在 201811月到12月开展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20195月将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符合要求的准予结题。中期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专家点评意见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结题工作采取书面验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所需材料,由重点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颁发课题结题证书。若课题未通过评审或无法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则不能申报下一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同时,对于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课题,将直接不予通过。

  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原则上各市团委申报不得多于5项; 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不得多于3项;县(市、区)团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不得多于1项。县(市、区)团委由市级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其他单位(系统)课题择优按要求直接上报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及其以上团的领导机关书记、副书记牵头的重点调研课题可以同时参与申报。同一作者不得同时参与两项及以上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


截止时间为20189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将课题的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eshengjun@zju.edu.cn,纸质材料同时送到校团委文宣部(地址:紫金港校区剧场B317)。

  联系人: 叶盛珺

  电话:0571-88206671

 

附件:1.2018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2.2018年全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