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院级共青团组织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对新媒体应用的能力,按照团中央要求和团省委部署,现将院级团组织信息员报送和团支部微博建立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院级团组织信息员的工作
(一)信息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信息素养,信息敏锐性强;
2、熟悉本单位共青团各项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3、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
(二)信息员基本职责
1、主动报送反映本单位团工作开展情况的新闻、通讯、简报、刊物等信息素材,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团员青年思想动态;
2、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及时、准确、真实报送所需的各类信息。
(三)报送要求
1、请各院级团组织确定两名信息员(师生各一名),并填写《院级团组织信息员汇总表》(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上报校团委宣传部;
2、为保持信息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信息员一经确定,一般不要随意变动,确需变动,请及时告知。
二、关于建立团支部微博的工作
根据团中央的统一布置,在全国高校建立团中央、省级团委、高校、班级团支部四级微博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实现高校共青团组织在微博上的全覆盖,近期团省委学校部下发600个团支部微博号段,要求建立团支部微博,利用微博开展团支部工作。
(一)请各院级团组织根据《团支部微博号段分配表》(见附件2)所分配的名额,接收微博号段,认真部署安排;
(二)为了便于工作推进,所有新建团支部(包含新生团支部和新建团支部)都要建立团支部微博;
(三)请各院级团组织在9月19日前完成本单位团支部微博建立工作,并填好《团支部微博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校团委宣传部。10月初,学校将对各院级团组织的团支部微博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四)团支部微博使用要求:
1、按照统一要求,团支部微博统一使用腾讯微博账号;
2、微博账号密码发至各院级团组织负责人,由学院统筹安排团支部开通,并于9月19日前完成密码更改和微博信息完善工作;
3、为方便微博的辨识与管理,微博昵称统一采用“浙江大学+团支部名称”命名,微博简介需清晰注明团支部全称,头像设计和微博标签要体现团支部宗旨和特色;
4、各团支部要充分发挥微博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人对微博进行管理,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及支部活动,增强微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5、请各团支部需“收听”以下官方微博:
团中央学校部:http://e.t.qq.com/gqt-tzyxxb-dxc
浙江共青团:http://t.qq.com/zj_gqt
浙江团省委学校部:http://e.t.qq.com/gqt-11zj-tswxxb
浙江大学团委:http://t.qq.com/y11zjdx/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卢飞霞 88206673
郭 骋 13732229431(520429)
报送材料发送邮箱:chengguo@zju.edu.cn
附件1 院级团组织信息员汇总表
附件2 团支部微博号段分配表
附件3 团支部微博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