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在全校团员青年中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进一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领青年学生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建设,结合团省委《关于组织全省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团浙〔2012〕108号)和学校《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党委发〔2012〕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共青团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全面总结过去十年成就的基础上,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战略部署,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念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同时,也向广大青年发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号召。这既体现了党对青年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也反映了时代赋予青年的重大使命,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和人生发展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因此,学校各级团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大会工作报告,深刻领会大会重要精神,全面践行大会决议要求,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以实际行动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学校团组织要充分依托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正确宣讲、准确传播和努力实践,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用十八大精神指导日常学习工作。
1.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建立“三级学习体系”。各级团组织要组织专兼职团干部、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骨干开展专题学习,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专题辅导,通过党校、学院层面的专题辅导报告、小组交流讨论等环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的辅导和教育。要在校院两级学生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团支部等学生组织中开展专题报告会和专项学习培训,发挥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
2.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创造“两个宣讲载体”。各级团组织要结合“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载体,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校园报告会(讲座)活动。要发挥“我与党代表面对面”宣讲活动载体,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党的十八大代表进校园、进课堂、进活动,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宣讲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创新意义和丰富内涵,讲述各地推动、实现科学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青年学生立志成才。
3.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传播活动,实现“两个空间覆盖”。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运用团员青年流行的话语体系,把党的“大道理”转化为青年易于理解、接受的“小故事”,探索运用团组织微博体系、社交网站、手机报等新媒体载体和文化、艺术手段,开展“微传递·正能量”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媒体传播行动。要运用新媒体手段,推送十八大精神解读文章、推荐经典理论书籍、推动榜样示范人物评选,在线上和线下、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开展学习传播,增加学习的便捷性、及时性、生动性,让团员青年时刻感受到十八大精神的指引。
4. 开展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形成“五大主力活动”。各级团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在基层团支部继续开展“青春献礼十八大 求是引领新风尚”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主题演讲、征文、读书、研讨、志愿服务等活动,加深广大团员青年对党的十八大精神认识领会。要深入实施“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要结合“求是青年风尚节”、12.5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弘扬求是精神和志愿奉献精神,体现求是学子的创造力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要在寒暑假社会实践中,深入到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开展十八大精神宣讲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三、活动要求
1.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院级团组织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具有专业特色的活动。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在继承传统有效做法的同时,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
2.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各级团组织要举办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课)班,分期、分批对团干部、团员青年开展轮训。广大团干部要认真研读文件、掌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为团员青年作出表率。广大团员青年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精读文件与专题研讨,学习活动和实践锻炼结合起来,通过座谈研讨、培训交流、实践教育等活动,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3.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活动总结工作,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及时汇总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的好做法、好成效。
传部请各院级团组织及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活动方案(活动时间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五四前后),于12月20日前填写好汇总表(见附件)并附具体活动方案报至校团委宣传部;定期上报有关工作信息,校团委将适时编发专题工作简报,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有关活动短讯,请及时@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http://t.qq.com/y11zjdx;新浪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u/2710454911)
不明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宣传部卢飞霞,联系电话:88206673。
信息工作联系人:
杨大鹏 13656679725/674527;电子邮箱:yangdp@zju.edu.cn
郭 骋 13732229431/520429;电子邮箱:chengguo@zju.edu.cn
附件:院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方案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