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持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活力,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活力支部 放飞青春梦想
二、总体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党委发〔2013〕17号),学习和借鉴党的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提高团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坚持“虚功实做”。认真学习团中央秦宜智同志在全团2014年年中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团组织引领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激励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有效载体和路径,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3.坚持基层导向。全体专兼职团干部要自觉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走进支部,聆听青年心声,帮助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做青年知心朋友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三、活动内容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
1. 做好“推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各院级团委要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2012年2月修订)》要求,做好“推优”工作。要强化“推优”意识,规范“推优”程序,严格“推优”标准,在教育、培养、考察、推荐等环节做好与党组织的衔接,不断提升“推优”质量。要将“推优”工作与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紧密结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2.开展“团建统筹工程”特色项目。各院级团委要根据自身实际,充分了解和把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需求,设计和开展符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团建活动和项目。要大力探索基于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的团建工作模式,注重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努力形成特色与品牌,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校立德树人整体工作中应有的作用。校团委继续支持各院级团委开展2014-2015学年“团建统筹工程”特色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强支部建设,增强支部活力
3.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院级团委应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各院级团委在团日活动主题的设计中,应注意结合院系、学科特色。应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应将团支部文化建设与主题团日活动有机结合,着力增强支部活力。
4.启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各院级团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校团委对争创团支部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通知另发)。
(三)深化教育培训,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5.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担任挂职团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各院级团委要注重挂职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6.加强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院级团委应根据“培养时代高才”的要求,加强对团学干部的培养,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团学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学生挂职副书记培训班和专(兼)职团干部专题培训班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
(四)不断改进创新,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7.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团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支部工作制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团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考核评比和表彰制度等团内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要做好年度团情况统计,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及其它团的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监管。做好团支部的名称规范工作。
8.加强园院团工作结对共建。鼓励各专业院系团委与求是学院各学园分团委围绕低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广泛开展学业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团支部活力建设等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促进院系与学园之间团建工作的交流、协同和衔接。
9.加强青工团建工作。各青工团组织应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创一流业绩。鼓励各青工单位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开展团建特色项目,培育一流青年人才。鼓励青工团建与学生团建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领导,做好向本单位党组织的汇报工作,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充分发动,活跃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支部解决工作难题。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校内外媒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校内信息请报送至:求是青年网院系动态栏目,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浙江大学团委。
五、评审表彰
请各院级团委做好本次团建月活动的总结工作(活动总结表见附件2),校团委将根据各院级团委在本年度团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在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综合评定出浙江大学2014年度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同时作为参评2014年度优秀专职团干部的重要依据。总结及评审表彰申报材料上报截至日期:2014年12月10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王万成,联系电话:88206673。
附件:
1.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团建统筹工程”特色项目申报表
2.浙江大学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
3.浙江大学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工作进程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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