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各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时间节点。各院级团委请于10月31日前上交《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紫金港剧场319室(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jgzzb@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打包发送)。
联系人:王万成,88206673
附件:
1.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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