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度省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通知》(团浙〔2014〕62号),现将我校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团省委推荐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先进团委、省级先进团支部、省级优秀团员、省级优秀团干部名额各1个。请各院级团委根据评选具体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可择优推荐以上奖项候选单位(人)各1个(也可就某1个或几个奖项进行推荐,不必全推荐)。
二、推荐程序
1、申报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并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上报。申报材料为集体的主要反映团委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申报材料为个人的主要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盖章后于2015年1月8日(周四)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包括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wwc@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符合基层活力团组织创建的标准,在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先进团委
1、能带领团员青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根据青年特点,发挥团组织的优势,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在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团费收缴、团内统计、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富有成效。
3、扎实开展基层活力团组织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六大工作体系”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突出、项目到位、推进有力。
4、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效较为明显。
(三)先进团支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路线,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团员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2、有一个热爱团的工作,积极肯干、作风正派、富于创新精神的支委会,各支委团结协作,紧密联系群众,敢抓敢管,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并努力做到团的组织生活内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有机统一。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
(四)优秀团员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
3、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本职岗位,带头学习科技,钻研业务技能,争当岗位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重大危机面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5、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五)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得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4、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3年。
四、补充说明
1、申报事迹材料的末尾,应附上该申报集体/个人近3年内所获得过的校级及以上荣誉和表彰;
2、申报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先进团支部的集体,须荣获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或是2014-2015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团支部不能同时申报这两项荣誉,只能择一申报。
3、附件文件中的原始序号,请勿改动。
附件:1、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2、省级先进团委推荐表
3、省级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4、省级优秀团员推荐表
5、省级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6、院级团委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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