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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期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助理招募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1542 [2015-03-1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组织开展第五期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助理招募活动。特邀调解员助理是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指导下工作。助理在履行职责时,应高度负责,共同维护调解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介绍如下:

一、工作职责与内容

      1、与调解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简要介绍特邀调解工作的程序和规则,同时与双方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

      2、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做好调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前来调解的双方当事人身份情况;

      3、客观、完整、准确地做好案件询问、调解等记录工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校对;

      4、按照要求整理案卷材料、装订卷宗;

5、及时、准确、完整地将案件排期、调解、司法确认等有关信息登记在册或者输入相关流程管理系统;

6、完成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服务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同法院工作时间一致,即每天上午8:45-11:45;下午14:00-17:45。每周每人工作半天或者一天,视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期实践服务时间定为:2014-2015学年春夏学期。

三、招募面向对象

此次招募面向全校学生,紫金港校区优先,法学专业优先。

四、活动招募人数

     第五批具体招募10-15人,并从中选出一名活动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社会主义法治;

3、品行良好,为人公正;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5、能够承受一定工作量,工作踏实;

6、遵守人民法院的保密规定和其他规定。

 

说明:在实践服务之前,主办方将组织第一期至第四期中表现优异的调解员助理进行针对性分享;在实践服务结束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将统一发放工作证明。在服务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同学还可参加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暑期实习。本实践活动不收取费用,不提供报酬。

有意向的同学请在3222400之前,将电子报名表(附件1)认真填写完成,发送至邮箱:tytjy2015@163.com,纸质表交至青溪2302室信箱。我们会尽快进行筛选,并根据需要通知进行面试。如有问题,请联系:

秦同学  15700077330/565834

汪同学  15700080199/580339

附件1:第五期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助理(志愿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