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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集体公示的通知
阅读次数:752 [2016-02-21]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团委拟推荐光电学院光学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团支部为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集体,现予以公示。

光电学院光学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团支部现有团员青年26人,团支书为柴惠婷同学。支部成员努力进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512月,支部荣获了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荣誉称号,时任团支书凌曈同学荣获了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佳团支书”荣誉称号。该支部于20154月被授予2014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2016221日至2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王万成;联系邮箱:wwc@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221

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