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自2015年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各院级团委的悉心指导下,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争创活动,在丰富基层团建组织形式,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8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现场答辩流程:
现场答辩将于6月5日下午14:00于紫金港校区进行(分组名单及场地见附件)。答辩要求如下:
1. 各争创单位展示答辩为PPT展示5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结束前1分钟有提醒,5分钟后未展示完者将被打断。
2. 各争创团支部务必派团支书进行PPT讲解(若团支书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派团支委讲解),不参加答辩取消争创资格。
3. 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将PPT展示材料(保存为97-2003格式)拷贝到指定电脑上,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二、其他事项
校团委将在争创团支部验收答辩通过后下拨另30%创建支持经费。
联系人:王万成,8820667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附件: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