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各位学员:
根据浙江大学党校2016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定于10月21日晚上举行结业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21日(周五)晚上18:30—20:30
二、考试地点
请各院系(学园)安排并通知学员,请各位学员到自己所在院系(学园)相应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范围:党校理论培训课程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当前重要理论热点内容等。
四、考试题型及分值
(1)选择题(30%)
(2)填空题(18%)
(3)简答题(12%)
(4)论述题(40%)
五、其它事项
1.请各院级单位及时登录党校培训综合管理系统,在10月24日12:00前做好学员的考核数据(笔试成绩、结业论文、小班讨论、院系上课、实践环节)录入工作。
2.学员结业信息核对: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考核信息有疑问,请携带本人校园卡,于10月18日-20日期间,到对应校区团工委申请查看自己的签到视频(各校区团工委老师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团工委:紫金港剧场B座317;玉泉校区团工委: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321;西溪校区团工委:紫金港剧场B座315-1;之江校区团工委:之江主楼光华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华家池校区团工委:紫金港剧场B座321。);学员若对自己的“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试成绩”考核信息有疑问,请于10月25日-26日期间向所在院级团委申请核对;以上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3.学员缓考申请:根据党校培训通知规定,仅因病(须有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因事(一般只批准代表学校参加重大赛事活动,须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员,须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25日前将缓考申请表递交到对应校区团工委,经批准后具有缓考资格,可随下期学员一起参加结业考试。
4.考生须遵守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考生守则(附件2),诚信考试。
5.请各院级单位做好学员通知工作和安排监考工作,通知学员准时参加考试,并于10月20日派专职老师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考卷。
附件:
1.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
2.考生守则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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