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校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16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职团干部,以2016年11月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请各单位在使用“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见附件1)之前务必仔细阅读《使用手册》及重点提示(见附件2),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为保密起见,请各单位使用脱网电脑进行操作,并用专用U盘上报统计数据。
3.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期间将数据文件(*.cyl格式)连同“浙江大学2016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用专用U盘上报到校团委组织部(保密需要,勿发邮件)。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各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需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相关院级团委本次一并补缴。
4.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期间将本单位2016年度团费及清单表格(见附件4)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剧场319)。为方便工作起见,校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单位团费交纳”。账户名为:18767111340(校验名“胡相宜”)。
院级团委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王万成,丁小行,88206673
附件:
1.软件、补丁及团支部用表
2.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使用手册与重点提示
3.浙江大学2016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
4.浙江大学2016年度及往年欠缴年度团费交送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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