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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6年度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阅读次数:1240 [2017-03-09]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2016年度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团省委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请各院级团委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择优向校团委推荐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工作,能密切联系普通青年,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

5、近五年获得过市(校)级团委授予的荣誉。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浙江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主要反映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7312日(周日)前发送至 renlidi@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纸质办可于31312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312日前)的将不列入评选。

  

附件:浙江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