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17年“浙江杰出青年”的相关通知要求,校团委将于近日启动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甘于奉献,有突出业绩、卓越表现的浙江青年。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浙江经济社会建设,在逆境中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优秀青年典型。不断探索、自强奋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代表。
二、申报要求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积极发动,面向所在单位青年群体做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各院系推荐1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清单:
(1)推荐登记表原件2份(请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表中的类别由推报单位选择填写:青少年工作界、教育界、经济管理界、商贸服务界、文化艺术体育界、医药卫生界、政法军警界、新闻出版界、科学技术界、金融界、农业界、公共管理界、宗教界、青年社会组织界、技能人才界或其他。
(2)文字材料:①事迹详细材料:2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②事迹新闻稿:2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请参照附件。③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即学院)盖章,方为有效。
(3)数码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2张(一式一张)。
2、时间要求: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3月14日前将材料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小剧场B座321),电子版发送至renlidi@zju.edu.cn。
附件:2017年“浙江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事迹详细材料样本、事迹新闻稿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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