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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的通知
阅读次数:2232 [2017-06-02]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2016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各院级团委的认真指导下,各争创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营造团支部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现场答辩流程:

现场答辩将于69日下午14:00于紫金港校区进行(分组名单及场地见附件)。答辩要求如下:

1.各争创单位展示答辩为PPT展示5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结束前1分钟有提醒,5分钟后未展示完者将被打断。

2.各争创团支部务必派团支书进行PPT讲解(若团支书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派团支委讲解),不参加答辩则取消争创资格。

3.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提前调试PPT展示材料。

4.PPT展示材料(保存为97-2003格式)于6824:00之前以邮件格式发送至tuanwubu2017@163.com,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二、其他事项

校团委将在争创团支部验收答辩通过后下拨另30%创建支持经费。

 

联系人:任立娣,8820621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762

 

  附件: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