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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自2017年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各院级团委指导各争创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营造团支部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现场答辩流程:
现场答辩将于6月22日下午14:00于紫金港校区进行,分组名单及场地见附件2。
答辩要求如下:
1.各争创单位认真总结,填写总结表,并参加现场答辩,展示答辩为PPT展示5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
2.各争创团支部请派团支书参加答辩。
3.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提前调试PPT展示材料。
4.将总结表、PPT展示材料(保存为97-2003格式)于6月19日24:00之前以邮件格式发送至tuanwubu2017@163.com,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二、其他事项
校团委将在争创团支部验收答辩通过后下拨另30%创建支持经费。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任立娣,王润秋。联系电话:88206671
附件: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表
2.2017-2018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